关于办理分院2005年下半年科研经费报销的
通
知
各科室、各系、各位老师:
由于12月份分院财务结算,为便于会计室及时将各项支出款项入账,经院长室研究,定于11月20日起开始报销本年度科研经费。请有课题研究项目的老师,持报销发票(差旅费、图书资料费、发表论文或出版经费、科研设备费等),到科研科(新教学楼208室)姚培锋老师处办理报销手续。具体操作程序如下:至科研科领取项目经费使用卡,并持报销发票办理报销手续——至院长室(楼建华、黄咪灿副院长)签字认定——至会计室办理经费报销。购买大件科研设备,如计算机、刻录机、摄、录像机、移动硬盘等,需经分院财产入账登记(财产归个人使用及所有)。望各位老师务必在11月底之前办理完毕,并请相互转告。
另外,有学校项目资助经费的老师,请持报销发票到学校科研处办理,联系人:李新荣,联系电话:8341290,地址:文理学院行政楼305室。
特此通知。
科研科、会计室
2005年11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