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绍兴文理学院上虞分院数学系学生会是在分院党委、学生科、系党支部和校学生会的领导下,依照校系有关规章制度和自己的章程独立开展工作的学生群众组织。
第二条 数学系学生会成员基本任务
1. 协助学生科、系党组织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,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,带领同学深入学习******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认真学习“十六”大的精神。进行理想信念教育,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,加强道德法制教育,塑造健全的人格。
2. 做好各部门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工作,积极反映同学的意见和建议,关心同学生活,努力为同学服务,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。
3. 维护校纪校规,倡导良好的校风、系风、学风,促进同学之间、同学与老师之间的团结,协助学校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、生活环境。
4. 组织和帮助学生努力学好文化知识和科学技术知识,并结合学校特点开展社会实践活动,培养学生的多方面才智。开展健康有益、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,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。
5. 加强与院、各系学生会、兄弟院校之间的联系。
6. 完善自身建设,提高干部素质。 |